主題:滿抱著期待去看 到中間卻開始看著螢幕發呆...(有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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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F
拜託
起鬨也要看情況
選邊站也要站對邊

分明是有人小題大作
反社會傾向也算誹謗?
被反諷就惱羞
打了一篇落落長的恐嚇文
裝壞人裝老大結果被打臉打到縮起來

這種東西告的成
才叫沒有公理正義吧
是分身就明說吧
看你分身多 還是鄉民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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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F
SORRY
容我發問一下
主要是覺得發文毀謗他 讓她覺得名譽受損 所以要告他

但是匿名 沒有人知道是誰(假設是林志玲好了...)
那現實生活中 沒有人覺得林志玲被毀謗了 名譽受損了
所以現實生活中的林志玲是不是就沒辦法告人

除非先公告自己其實就是林志玲 林志玲才有被毀謗的可能
不然頂多就是一個虛擬人物網路上被人發文攻擊而已
這樣也可以告的話 那如果有人剛剛在網路遊戲上被人砍了 是不是也可以告人傷害呢??

所以要告人前 請先公告自己的真實身分吧...?


以上是我的疑問 請法律高手解惑一下!!

PS 我僅單純發問 絕對沒有說腦殘沒藥醫 請不要告我ㄚ 我也怕被告(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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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F
SORRY
容我發問一下
主要是DM大覺得 個個腦殘沒藥醫大 發文毀謗他 讓她覺得名譽受損 所以要告他

但 DM大 是匿名 沒有人知道 DM大 是誰(假設 DM大 是林志玲好了...)
那現實生活中 沒有人覺得林志玲被毀謗了 名譽受損了
所以現實生活中的林志玲是不是就沒辦法告人

除非 DM大 先公告自己其實就是林志玲 林志玲才有被毀謗的可能
不然 DM大 頂多就是一個虛擬人物網路上被人發文攻擊而已
這樣也可以告的話 那如果有人剛剛在網路遊戲上被人砍了 是不是也可以告人傷害呢??

所以 DM大 要告人前 請先公告自己的真實身分吧...?


以上是我的疑問 請法律高手解惑一下!!

PS 我僅單純發問 絕對沒有說 DM大 腦殘沒藥醫 請不要告我ㄚ 我也怕被告(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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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F
這裡是公開場所沒錯,就發言內容來說也算是侮辱,但問題是被侮辱的是誰???

姑且不論,我看完時還有點小疑惑,5F指的是誰?因為他並沒有指名道姓。就算有指名是樓主,我還是很懷疑能否告成。

所謂的名譽,指的是他人對自己的看法。如果因某人的言論而造成他人對自己的評價降低了,這才有了名譽的傷害。

5F罵的並不是一個名人,也沒指名道姓公佈其住所,或說明是某某公司某某人,還是某學校某人。簡言之,沒人知道樓主是誰,每天樓主還是可以照常出門,不會因此遭受異樣的眼光,如此又何來有名譽的傷害呢?

總結,個人的法律見解是告不成,但畢竟罵人是不對的行為,希望樓主能遇見認同你的看法的檢察官和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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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F
這次的事件告訴我們一個真理.....
那就是~
會叫的狗不會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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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F
這些點是很怪,不過這只是以物理性層面來說的怪。


如果扯上角色心理,這整個少林寺的感覺,哪有一滴和尚的味道啊?

除了是光頭之外。

偷東西,吃葷,殺人,他們有猶豫過嗎?

這只是一群每天練拳的悍匪而已。

「大秤分金小秤分銀,麻袋分糧食!這世上只有被砍死的和尚,沒有被餓死的和尚!」

「他娘的!這鼻孔朝天的廢物,還不是趴在我們面前了。」

「小子不錯,有上進心!入夥吧!」

「有人欺到頭上來,兄弟們,殺回去!」

「點子手硬,風緊扯呼!」

「殺一個夠本,殺兩個倒賺!」

「馬的,老衲的超渡就是死!」

整個劇情,大概就是這樣幾句話而已。


看到結尾,我只是感到,據說這片有請真正的少林寺人員參與演出,他們會想什麼呢?

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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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F
讓你對我做出如此殘虐的攻擊??
有這麼容易受傷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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