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滿抱著期待去看 到中間卻開始看著螢幕發呆...(有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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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F
哈哈 . 版主難道不知這種 「毀謗」 很難起訴嗎 ? 快去吧 ~ 我也知道有不合邏輯之處 , 但不會太誇張 . 這部片對我來說是很不錯看的 . 你這麼偏激 , 對你有啥好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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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F
其實我看完這部整個流暢度還不錯 有給人省思的空間 你提出了那麼多疑點 坦白說都是事實 新少林的劇組要反省一下 花了大錢還給人嫌到一個不行 話說回來 版主的觀察入微真是不簡單 只不過...電影嘛 別這麼死氣沉沉 娛樂大於現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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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F
賭 不敢告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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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F
先搞清楚何謂國片再來長篇大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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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F
第5點抓野豬可以防止菜圃被破壞,這在山上種菜的都知道。至於抓到後怎麼處理就不知道囉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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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F
>最後重申一點,你可以把我說的當屁話,
>或者你等著有一天警察登門拜訪,then我也可以看看你
>的嘴臉,最後我跟你保證一件事情,等你經過此事以後,
>你絕對不會在這樣亂惡意傷人

看來就沒下文了?踹共啊?
看來想看看兩位相見歡不是這麼容易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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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F
無聊 好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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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F
吹 毛求疵
吹 毛求疵
吹 毛求疵
吹 毛求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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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F
好口怕 你去找人了嗎 孩子
還有 別打錯字 是iPhone 不是IPONE


顆顆顆顆 我賭20 還沒開始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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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F
「檢察官偵查庭」都還沒開,
起訴與否都未知,
哪來法官開「審判程序」庭?
準備程序庭還沒開,為何跳到審判程序庭?

除非以「自訴」提起告訴,
刑事訴訟法320條;
但問題既然已經報警,依照同法323條,
之228條偵查之發動,就不得再行自訴。

樓主把檢察官放哪?還是樓主住的國家,沒有檢察
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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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F
以及還有同法第487條,
提起「刑附民」,如此可以大量省去開民事庭的時間,
當下於刑事庭解決。

所以躡蹻擔簦之勞可以省去。

樓主所言無誤「人身攻擊」卻實有失人本及人德;
但別風淮雨、羌無故實,仍不值得鼓勵之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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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F
樓主告了沒?
樓主告了沒?
樓主告了沒?
樓主告了沒?
樓主告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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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F
頭一次聽過,
在未開偵察庭前,小案原告就聘請律師。

這樣子一審言詞辯論前,原告得至少花「5+5」萬元,

真是無言。

以下至是粗估金額。
律師偵察庭─五萬;一審─五萬;二審─五萬;
誹謗罪310條第二項,最重本刑至多二年;
依刑肅376第一項,不得上訴三審。

光律師費原PO要提告,至少得花十到十五萬,
科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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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F
眾施主們!

得饒人處且饒人,這篇讓施主們爭執不休的文章就讓它石沉大海吧,讓一切歸於平靜!!!

老衲法號夢遺!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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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F
是貧僧法號夢遺
樓上不要隨便改

這一切都是幻覺
騙不到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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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F
好冏喔~樓主嗆說要如果不道歉就要告~
還打了漏漏長一篇文表示自己很專業知道告人的程序~
結果被吐槽...自己反而下不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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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F
我想他大概再也不敢回來發文了吧
被打臉打成這樣
默默地躲到電腦後面去了

這下應該很慶幸
留言是不記名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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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F
可愛鼠小布布

I LOVE U !

U R THE B-E-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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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F
衷心期待告到底,這事件不能不了了之!
加油!大家都在看!

給真正來討論,不是嘴砲的人
相信網路也有公理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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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F
這可以用公然侮辱吧?
這裡也算是公共場所吧?
我就是不知道才提出兩個問號,盼解惑,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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