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00年2月25日晚上10點35分入場時,
居然聽到某收票員公然罵客人髒話;
這是公然侮辱罪,被罵的客人可以提告.
(原因是不讓客人帶外食.)
這種服務態度實在太惡劣了.
主題:居然聽到日新收票員罵客人髒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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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聽到收票員公然罵客人髒話
文章日期:2011/2/26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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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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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戲院幾十萬吧.
文章日期:2011/3/11 02:25
消基法早已規定可代外食,可以檢舉.影院禁帶外食 消費者可申訴 / 2009.01.20
中國時報:朱芳瑤
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驗,每次看電影時,都會買些零食帶進電影院。然而電影院究竟能不能規定「禁帶外食」?行政院新聞局日前行文各電影商業公會,電影院公告全面禁帶外食違反平等互惠原則,有損消費者權益,消費者可主張規定無效。
消保官張嘉麟表示,包括飲料、礦泉水、餅乾、爆米花及熱狗等不影響他人觀影的食物,業者不能禁止民眾在電影院外購買攜入,否則對消費者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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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戲院幾十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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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帶外食違消保法互惠原則 契約無效
文章日期:2011/3/11 02:29
電影院 不可全面禁帶外食
更新日期:2009/01/20 04:09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行政院消保會抽查全台二十二個縣市、七十九家電影院,以揭示或標示方式禁止消費者攜帶外食進入電影院者共有二十六家,佔三十三%,其中有十五家更是全面禁帶外食,包括知名的國賓及新光連鎖電影院。
違消保法互惠原則 契約無效
消保官張嘉麟指出,全面禁帶外食違反消保法平等互惠原則,這個契約無效,民眾若發生類似狀況,可撥打一九五○消費者服務專線向縣市消費者中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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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文章日期:2011/3/14 05:22
樓上同學
消保官張嘉麟表示,包括【飲料、礦泉水、餅乾、爆米花及熱狗】等不影響他人觀影的食物
並不會因為你拿著7-11的爆米花或樂事洋芋片攔你!
而是影廳禁止攜帶的熱食包括漢堡、薯條、炸雞、滷味、燒烤…味道重的食物,好嗎?
消費者也需要被教育的
不要以為花錢就是老大 什麼都西都可以帶去電影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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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他個幾百萬!
文章日期:2011/3/16 23:50
不準帶外食
誰理你阿~
消保法以規定可帶外食.消費者也買票了,戲院自已賣熱狗不準買票帶外食的人進場看電影,這是詐欺及強制罪.罰他個幾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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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2011/3/21 03:48
要罰你們自己去開單阿
你們是出了什麼問題?
電影院賣熱狗是有說不能帶熱狗進場喔?
你們眼睛出了什麼問題???
那麼愛吃 請麻煩你們吃飽再去看電影好嗎
不然就乖乖在家裡看PPS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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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文章日期:2011/4/9 12:46
若下次還有碰到買票不讓客人進場的客服人員;先將時間地點,及該位客服人員姓名抄錄,存證後,可對該員提出告訴如下三條:
買票已交付財物,以禁帶外食之詐術不讓人進場,對該名客服人員提出詐欺罪告訴.
詐欺罪:
刑法第339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買票後以強暴手段阻檔進場,防害權利人入場看電影,以強制罪對該名客服人員提告.
強制罪:
第304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要求權利人以非法之方法在外吃完外食才得入場,剝奪行動自由,以防礙自由罪對該名客服人員提告.
防礙自由罪:
第302條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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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說得好
文章日期:2011/4/10 16:47
再加一條;買票交付財物於第三者,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之不法利益(戲院賣熱食,禁帶外食入場);以強制罪中之強暴,脅迫手段,及防礙自由罪之手段;導致已買票人權利人受損無法入場看電影;可依如下法條提告!
背信罪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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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14及15樓鼓掌(從業律師)
文章日期:2011/4/29 23:18
若出現因禁代外食,強制不讓消費者入場這些事,
第一先報警,警察會幫你蒐證.
然後就可以對該名客服人員提告.
你們所說的這些罪名都成立的.
因為警察會幫你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