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給點最客觀的意見吧~
我不是電玩迷 我沒玩過1代之外的遊戲
這邊所謂客觀的意見~
是指沒玩過電玩~沒有先入為主~
不然客觀意見要怎麼給~
電影這種東西 不可能有真正的客觀 這道理你懂嗎?
.........................................
光是小小的回應都會讓其他人放大去看去檢視
更何況是97分鐘的電影呢
所以啦
以後就說
個人淺見或是個人拙見就好
因為電影好壞本來就是個人感受
有人要求劇情
有人要求特效
有人要求配樂
若是不符合當初踏入電影院之前的期望
就稱不上是好片
我玩過電玩
但我不是把它當成電玩改編
所以我看得很爽
主題:這集可以說是毀了
此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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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邏輯有問題
文章日期:2010/9/13 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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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看了
文章日期:2010/9/13 10:13
真的非常有同感,斧頭怪也不知道是哪裡冒出來的,我敢說一定會有續集,我也一定會去看,希望編劇導演看到戲迷對第四集反應,可以逐個改進,惡靈古堡是超殺的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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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Z
文章日期:2010/9/13 10:40
批評第2集到第4集,我覺得還有道理
會去批評第1集,表示你沒做功課
導演在拍第1集就說過
電影不會照著遊戲劇情和設定走
所以第1集我認為還不錯,有惡靈古堡的氣氛和緊張
不要說這集毀了
從第2集開始,這系列電影真的是讓人大失所望
雖然我還是會看
這電影就是要看普通人如何在殭屍和怪物中求生存
以及如何去對抗這個龐大的組織
卻把女主角設定成會特異功能的超人
整個系列都走樣,刺激和緊張的氣氛都消失了
變成只是在看特效和打鬥而已
第2集開始劇情確實越來越爛,越來越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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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文章日期:2010/9/13 19:34
其實你看這部惡靈古堡是要以玩過遊戲的角度下去看他的話~那當然是亂搞加難看~
就像有大大說的~第一集導演已經說過不會照著原創遊戲設定跟據情下去走~那你就當作捧這部遊戲的相關作品下去支持不就好了~
我也是玩了好幾年惡靈古堡相關遊戲~我就還是很想看~雖然第三集的發展讓我有點錯愕外~都還可以接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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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
文章日期:2010/9/18 23:17
這是另一個平行地球
要怎麼亂搞都可以
不亂搞還看個屁啊!
難道真會有T病毒問世?
只要特效精彩、劇情不脫離常識、美女多又有型
越誇張越好
別拍些小鱉三又死不了或互相比腦殘的就好
這種爽片多一點人生會有更多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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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兇
文章日期:2010/9/20 15:17
電影的觀點本來就是有人說好有人說壞, 再怎難看的片還是會有人說還ok, 普通.
就像這部惡靈古堡, 這麼爛, 還有人說好看.
果然大家對電影的審美觀差異非常大.
PS, 前些天去看廣告看起來看似很瞎的惡靈電梯, 卻發現還不差, 還是比惡靈古堡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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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狗
文章日期:2010/10/3 21:13
電影的觀點本來就是有人說好有人說壞, 再怎難看的片還是會有人說還ok, 普通.
就像這部惡靈電梯, 這麼爛, 還有人說好看.
果然大家對電影的審美觀差異非常大.
PS, 前些天去看廣告看起來看似很瞎的惡靈古堡, 卻發現還不差, 還是比惡靈電梯強
自己都再說有人說好有人說壞 結果還是給了一個最不客觀的評語~簡直是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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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st
文章日期:2010/10/4 20:49
可能要去看3D版的會覺得比較好看
我看2D版的, 覺得劇情進展得好慢, 光找活著的人就花了一段時間, 也沒什麼驚喜...
從第三集開始就有點拖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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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2010/10/7 21:31
好空洞的內容
拍片特效進步
劇情和恐怖感退步
好比一碗麵加強了湯頭後卻將主料偷工一樣
顧此失彼
所以一句話
比看廣告時的想像和期待還差粉多
3D變成了薛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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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風之魂
文章日期:2010/12/26 05:30
回路人甲~的話:
你說得話已經開始顛倒邏輯了,既然觀後感不會有完全客觀的意見,為何還要說自己提供的是真正客觀的意見?這句話很明顯有語病。
並不是抬槓的人不懂影評無客觀的道理,而是人家正在諷刺這種行為。你用有玩過遊戲跟沒玩過遊戲來解釋為何使用客觀這兩字,但這個客觀絕對不叫做真正的客觀,或許我們該說是屬於狹義的。
凡是語言確實都無法精準,甚至可以證明語言無法做到完全詮釋,無論何種語系中語病都必定存在,在文字傳遞上我們只能以使別人看懂為標準,卻不可能完全轉述。
這些按下不再續言,主要是你用情緒字眼反駁,反而把立場辯駁得更不合邏輯,我認為這並不是良好的討論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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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風之魂
文章日期:2010/12/26 12:30
回先知:
不知你這樣沒根據沒邏輯的亂說是何用意?
我留名稱向來只用狂風之魂,我沒有必要用別的名稱,我向來自嘲比作魂之瘋狂。
我目前在回答頁1九樓路人甲~的話,不曉得你有沒有看到?回到重點,關於你說我就是他?喔,不會不會,我寫文章的風格一看便知,那是我長期寫作留下的習慣,旁人就連文章開頭要空兩格都嫌麻煩,標點符號要不就是懶得點,要不就是只用半形,而且常常用些?跟!?這種不存在的符號用法(?這個符號唯一在文章正規作用的,是加在時間之前)。有時候甚至刪節號也不點好六個點。
當然,如果不是要寫文章寫小說貼給讀者看的話,大可不用管以上的規矩,不過我相信在寫作的寬廣道路上,應該也有不少和我一樣養成類似習慣的人。
我要陳述的是,你拿我跟路人甲~寫的內容說是同一回事,我覺得有點莫名其妙。
話說回來,倒是您文章的格式與他蠻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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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風之魂
文章日期:2010/12/26 12:33
修正一下,我前面舉得例子不知道為什麼被系統修正成?了,我要打的是~,也就是人們常用在文章的輕快結尾。
只不過,其實真正的小說不會有這玩意加在文章末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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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風之魂
文章日期:2010/12/26 20:28
咦?猜錯什麼?
我只是說你跟路人甲~先生的文章排版很像,我並沒有猜你們有什麼關係啊?
還是說你們真的有關聯,所以才會把我無心的話聽歪了?
另外,說到自以為是,你說出這句話確實格外具有權威,畢竟你先前論斷我的那段精闢留言就證明自己是這四字的最佳典範,想必當今無人可出其右了。
失敬失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