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原來!!!電影院 不可全面禁帶外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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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院 不可全面禁帶外食
更新日期:2009/01/20 04:09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春節即將到來,看電影幾乎是國人在春節期間必選的休閒項目之一,不能帶外食進電影院一定很掃興!


行政院消保會抽查全台二十二個縣市、七十九家電影院,以揭示或標示方式禁止消費者攜帶外食進入電影院者共有二十六家,佔三十三%,其中有十五家更是全面禁帶外食,包括知名的國賓及新光連鎖電影院。


違消保法互惠原則 契約無效


消保官張嘉麟指出,全面禁帶外食違反消保法平等互惠原則,這個契約無效,民眾若發生類似狀況,可撥打一九五○消費者服務專線向縣市消費者中心申訴,但電影院可要求民眾不得帶臭豆腐、鹹酥雞等熱食。


新聞局電影處副處長張裕然則表示,將去文各地方電影公會,要求不得強制全面禁帶外食,新聞局本週也會前往桃園、台中、高雄等地,清查是否有這種狀況,希望業者改善。

此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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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規定就不太合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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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這個報導太實在了~不然每次都要偷偷的帶著東西進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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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明文禁止有差嗎?差別只在放包包或是拿在手上而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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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痛恨那種只容許自己電影院販賣的帶進去吃
不過最好是除了喝水之外
應該全面禁止吃東才是(包括口香糖)
不然看個電影
聽到的卻是咖咖擦擦的啃零食聲或是吹泡泡爆掉的聲音
電影聲音很大蓋過就算了
偏偏電影安靜的時間占較大的比例
請大家將心比心吧
別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之上
又不是下流的社會
吃飽再去看會怎樣
做個有水準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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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託都可以上網了,去查清楚條文好嗎?媒體真的會誤導人,拜託做一下功課好嗎?

  【該規定屬於定型化契約條款,不具法令強制性,也無法處罰違規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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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嗯好消息,我要帶臭豆腐去吃

還要在裡面喝高梁啤酒,哇塞舒服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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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帶在包包就好啦~
威尼斯不顧消費者的一家電影院
管他規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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