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九天連假,許多民眾都會往電影院跑。不過,行政院消保會抽查發現,22%的電影院消防安全不合格,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另外,影城全面禁止民眾攜帶外食的規定,已違反新聞局公告,下次遇到這種不合理的情況,民眾可以加以拒絕,甚至撥打1950檢舉違法業者。
電影院每逢春節期間都會湧入大批人潮,不過你看電影的地方真的安全嗎?消保會這次抽查全台79家電影院,發現建築安全不合格率為16%,多為安全梯間堆放雜物,或者未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申報。
而消防安全不合格率更高達22%,尤其逃生標示與緊急照明設備等避難逃生設備更有16%不及格。消保官張嘉麟表示,這次抽查的不合格率的確偏高,已經要求業者限期內改善。
除了公共安全有待加強,常常有民眾抱怨電影院不准攜帶外食進入,只能購買影城內販售的食物,等於變相兜售,非常不合理。張嘉麟指出,這次抽查發現有19%業者要求全面禁帶外食,此舉已違反新聞局最新公告。
張嘉麟表示,抽查發現新光、國賓兩大戲院業者都有這類規定,甚至連電梯都貼上禁止標示,業者雖然承諾會限期改善,但票根仍有「禁止攜帶外食」的字樣,很容易讓消費者產生誤解。
消保官強調已協調業者限期改善,多數電影院也釋出善意。不過民眾過年期間若遇到這種不合理的情況,可以予以拒絕,甚至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進行檢舉。張嘉麟強調,若業者堅持不改善,將提起不做為訴訟請法院裁罰。
另外,有些電影院業者都會發行電影片禮券,抽查發現沒有履約保證的禮券高達63%。張嘉麟說,若電影院不小心倒閉,沒有履約保證的禮券將成為壁紙,因此建議消費者要購買有銀行信託專案,或有履約保證的禮券,日後才有保障。
主題:秀泰再限制禁帶外食就檢舉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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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看電影的基隆人
文章日期:2009/1/19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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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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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
文章日期:2009/1/19 23:28
其實我也是個喜歡在看電影的時候來份魯味或是鹹酥雞的人,
但是,這只限於在自己與好友的私人空間裡。
電影院畢竟不是只屬於自己的空間,所以不帶味道重的東西進戲院,不只是尊重他人,我想也是種自我尊重的行為吧。
就好比最近的菸害防治法一樣〈我本身也有抽煙〉。雖然
很多地方都會變的很不方便,但是還是那句話『不是只屬於自己的空間』你自己可以接受,但不見得其他人願意收受你的行為。
我想學會互相尊重,會讓這個社會變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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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水準的人
文章日期:2009/1/26 04:47
被點名業者:只禁重口味熱食
〔記者李光爵/台北報導〕針對行政院消保會認定戲院全面禁帶外食違反消保法,被點名的戲院業者表示,禁帶熱食、尤其是有強烈氣味的食物,主要是為維護觀影品質。
過去美國華納威秀影城因嚴格禁帶外食引發不小爭議,後改由台、港集團接手經營後,已將禁帶外食改為禁帶熱食,若非味道較重熱食,無論飲料、零食,觀眾均可攜帶入場,這次未被消保會點名。
被點名的新光、美麗華影城則發出不平之鳴,兩家影城都表示和威秀影城一樣,都是禁帶熱食並非禁帶外食。業者表示,希望觀眾避免帶有強烈氣味的熱食進場,是因為食用時可能會影響其他觀眾觀影品質,所以在入場時就會規勸他們不要帶有氣味的熱食,
如漢堡、臭豆腐、鹹酥雞、滷味。但飲料及零食或沒有溫度的潛艇堡則不在此規定。
業者表示,榴槤非熱食不在管制名單內,但觀眾也不要抱持著挑釁搗蛋的心理,故意帶榴槤進場,請觀眾將心比心,不要影響他人觀影品質。
另一被點名的國賓影城則表示,會配合電影戲劇商業同業公會的公文指示,改進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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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人
文章日期:2009/1/26 04:52
可限制 但須註明範圍
若有維護觀影品質的必要,必須註明禁止攜帶外食的「範圍」,如臭豆腐、鹽酥雞、榴連等味道濃郁、辛辣的食物。
快抓狂 重口味請止步
也有民眾支持電影院禁止攜帶太臭、太香或味道太濃的食物,尤其是臭豆腐、滷味及鹽酥雞,往往是吃得人很爽,鄰座的觀眾卻快抓狂。
高雄的Jason說,有次他去看電影,前座有人抱著整桶炸雞在啃,味道太重不說,動作還很大,「有夠沒水準」。
這本來就是再討論有沒有公德心的一件事情,
而且存心要帶的人,
根本就是要沒事找事幹!!!
可能只是想要滿足自己與眾不同的成就感吧!
挺秀泰啦!!
難得基隆有這麼一家有可以跟台北披敵的電影院!!
秀泰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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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人
文章日期:2009/2/6 12:53
味道太重的:g排、滷味、燒番麥
都會影響到附近的人
但像麥當勞的漢堡、雞塊那些,
味道就還好~~~
或是超商的餅乾那些,不應該禁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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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無表示禁止攜帶外食
文章日期:2009/2/24 08:43
不好意思 並無表示禁止攜帶外食
像上面的說的 不屬於自己的空間
請不要這麼自私好嗎?
不要凡事只為自己想 現金有你這樣的人
社會會這麼腐敗
無圖示
..
文章日期:2009/10/2 23:31
行政院消保會消保官張嘉麟指出,電影院業者要禁止消費者帶外食,卻沒有說明禁止攜帶外食的範圍,就是所謂「全面禁帶外食」,已經違反平等互惠的原則,有損消費者權益。
因此今年1月9日,新聞局已函請台北市電影戲劇商業同業公會、高雄市電影戲劇商業同業公會、台灣省電影戲劇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要求電影業者撤下禁帶外食的標示,但可以張貼「禁帶外食的範圍」,例如味道辛辣、濃郁的食物,如臭豆腐、鹹酥雞等,就可柔性勸導消費者把食物放到保管箱,再進場觀賞。
不能處罰違反規定的業者
張嘉麟說,因此電影院有販賣的食品,如爆米花、飲料,就不該限制消費者帶來相同類別、但從別處買來的食物,所以飲料、礦泉水等早就不該限制。不過此規定屬於定型化契約條款,並沒有法令強制性,更不能處罰違反的業者,因此張嘉麟說,消費者遇到阻擋,依然能不受拘束,尤其都會區電影院選擇多,可選擇開放帶外食的影院消費。
至於消保會抽查全台共79家業者,標示「全面禁帶外食」的有微風廣場國賓影城、喜滿客京華城影城、美麗華天母華威影城等共15家,新聞局已請相關同業公會轉知所屬會員,可限制但不可全面禁帶外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