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官~請原諒我要抱怨一件另我十分生氣~但與電影無關的事
9月中因為公司政策要裁減人力~我非常不幸的因為年資太淺只有
3年左右~被公司資遣~符合勞保失業給付的條件~但是需要提供2
間應徵面試的公司資料~以茲證明我確實努力找工作而非故意懶
散不去工作等領失業給付~10/8我看報上歐貝拉麵包店徵門市人
員~於是前往應徵~與我面試的陳經理面試後~告訴我他們有年齡
限制35歲內才會錄用~我誠懇的請他幫我在失業給付的單子上幫
我蓋章證明我確實來面試~這位人兄卻一附傲慢的態度說~我從
日本回來後應徵的過程從來不幫人蓋章~這是你跟勞保局的事~
我想要說的是~歐貝拉的陳經理也許你很幸運也很幸福生在富裕
家庭~家裏有錢供你去日本留學或....~但現在臺灣有很多非
志願性失業又得養小孩的家庭~你可了解?我不知道你去日本
有什麼了不起~需要這麼傲慢的態度~即便我求你15分鐘求你
幫我蓋章證明~我確實來面試~但我所知道的是~如果每家公
司都像你一樣的話~難怪現在失業要自殺的人這麼多?~找不
到工作要面臨經濟困境又無法領到即時的失業補助~還要讓你
這麼沒有尊嚴得羞辱~我想~這麼沒有愛心的人做出的麵包及
餅乾會好吃嗎?我很懷疑~大家不是說有愛心做的麵包才會
可口嗎?拜託~現在的社會已笑貧不笑娼了嗎?
主題:歐貝拉那位傲慢的陳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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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心人
文章日期:2007/10/17 22:27
文章點閱:6847
此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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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是傷心人
文章日期:2007/10/17 22:39
其實我的狀況~也不是很好~~
不過看的你的狀況~還是要鼓勵你...
社會的現實~~很多狀況是讓人感到氣憤又無力的..
不過你勇於說出來你遇見的問題~真的很不錯..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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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S
文章日期:2007/10/18 01:34
您好,
我想那位經理不願蓋章,是否是怕惹上麻煩?
因為就業服務法第5條,將「年齡」、「出生地」、「性傾向」等三項增列為禁止歧視項目。
也就是雇主於辦理招聘人才徵試時,不得以年齡、出生地及性傾向為歧視理由,做為人員進用之考量~
如雇主違反該法規,經業務主管機關逕行查察或經由民眾向地方業務主管機關申請評議成立就業歧視之案件,將受到就業服務法第65條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勞委會近期將會同各地方政府加強本案業務宣導,建議雇主於招聘人才應以求職者工作經歷及能力等條件,做為人員進用之考量。
請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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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心人
文章日期:2007/10/18 18:47
OBS 謝謝你告訴我的資訊~我想正如你說的~那位經理真的怕麻
煩~但是~如果他能誠懇告訴我他的難處~我也許就不須花那麼多
時間哀求他了~也較能釋懷他的難處~其實~門市工作要求一定年
齡~我是可以理解的~礙於法令~正面給失業求職人員難看~我想~
違反規定的他應該要更收煉他的傲氣~否則只是樹立更多敵人
讓別人舉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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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專業與人性
文章日期:2007/10/23 15:01
的確不能隨便蓋章,是很多主管的基本共識
不過如版主所言,如果語氣能在改進一下
就不會給人那麼不愉快了.
可見得來這裡的不見得都是白目嘛.
我還以為大家只會瘋狂譴責陳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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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文章日期:2007/10/23 23:26
為什麼不要譴責
當然要譴責啊
因為他做了兩件事情
第一
他違反就業服務法
第二
蓋個章而已
又不會透露他請員工有限制年紀
而且可以幫助人家
他卻連這個舉手之勞也不願意幫
真是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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霉女
文章日期:2007/10/25 10:46
其實他有所顧慮也不是毫無道理
會選擇拒絕的老闆頭家也不在少數
這篇文章主要重點在於陳經理的態度高傲不夠婉轉
社會上充斥著許多這類不平等的人事物令人深感無奈
也只能放寬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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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terson
文章日期:2007/10/26 18:32
通常主管級的..對於簽名-蓋章...等這一類的.就表示以示負責
所以當一份文件到面前.就會很仔細的看
我當過主管..我很知道這種心態..
或許那位陳經理.只是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是可能怕麻煩.
或是想:每個應徵者都要我為他蓋章..我豈不瘋了
(我猜:
勞工局對於失業輔助領取的配套措施.有可能會針對拒絕應徵者而領取失業救濟金的蓋章應徵公司會發函提出.是何理由拒絕該應徵者)
所以那位主管可能不想跟勞工局.有所交集..
因而拒絕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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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大部分主管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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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是妳(你)的應對方法
如果我是妳..
先來軟的
我會說.那不好意思.我可以要求你在這裡蓋章嗎.
這只是我方便跟勞工局請領失業救濟金.不會對你們公司造成任何麻煩的..(讓他明瞭.這個蓋章舉動.不會對你們公司造成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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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若再拒絕...通常主管會很客氣婉轉的拒絕-(搬出日本那一套..請問他現在踏的是日本國土.還是中華民國)這位主管今天吃到炸藥喔--屬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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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點硬的說法
我只是想蓋章-我不想跟勞工局說你因為年齡拒絕我
會對妳們公司造成更大的困擾..
貴公司很優秀-我條件不足-我很失望但我不怪貴公司
可以請你大發慈悲-幫我一下忙嗎.
到這裡-我想百分之99怕事的主管會蓋章的
該給那位主管台階都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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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妳很不爽..那就來點更硬的..算了..我不想教..會上調解委員會或者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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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明天妳就去那間麵包店..然後適用的勞工法條記熟--整本勞工法帶去...把那張蓋章文件..一起狠狠的在他面前鄧(台語)下去...
跟他說...妳蓋不蓋
歐卡穿主管:好..好..我蓋我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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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一段我開玩笑的.....ㄆ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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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心人
文章日期:2007/10/30 09:56
回應11樓的朋友~我之所以覺得氣憤~因為我已用你說的軟性
說法~也娓娓的告訴他~我需要他蓋章才能申請失業給付~還
請他如果不方便寫上年齡因素~寫技術不符或薪資不合也可~
如此就是求職者的問題~而非應徵公司?~再~我並不想上勞
保局申訴~我想~正如你所說~每個人在不同職位及職域高度上
都面臨不同的壓力及責任~我想這是我可以體諒的~但是真是
氣不過~只好開版訴說委屈~很謝謝大家的回應~讓我覺得這
個社會還有些熱情的正義~順便一提~這次我去辦理給付時~
遇到也曾碰過相同經驗的辦事員(她應該是工讀的)她說如果
遇到此種情形~可以將履歷表雙掛寄出~以掛號回執聯辦理也可
~但仍需去電詢問不受應聘的理由~且要註明對方處理人員電
話及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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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管閒事
文章日期:2015/11/6 04:08
這又關你樓上什麼事了?小米礙到你了嗎?樓樓上有感而發分享他的經驗不行嗎?你是網管嗎?你住海邊嗎?要不你管那麼寬幹嘛?管好你自己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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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樓上
文章日期:2015/11/6 10:03
他來這裡只是想嗆小米,不管你發什麼多有意義的文,只要作者名取小米他就會嗆你,尤其是現在不再顯示最後回應,他只好把每篇文都點出來看,看有沒有小米兩個字,他在社會上遭遇挫折,不用太跟這種人計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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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樓上
文章日期:2015/11/8 19:05
我吵得跟機關槍一樣?我一次回你一則,你一次回我兩三則!
我有主持正義?就是看不下去了才跟你說,你卻說我是小米。
那如果你不是小米你也停話別再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