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到台南國賓看布達佩斯大飯店,使用會員和信用卡
買票,因為票放在口袋裡翻出來掉了,想到有辦會員因此到
售票口要求補印電影票,沒想到國賓對於會員和持信用卡
買票的觀眾毫無保障,在售票口僵持了大約三十分鐘,
要求主管出面一直無人出面,後來售票人員說必須要重新
買票。 後來主管終於出面解決查到了本人的座位,
請售票人員帶我上去。
我的重點是,持有售票紀錄要求主辦單位重新印票在
去年已經法律通過,售票單位必須重新印票,難道
國賓戲院系統不知道嗎? 如果知道,那為何售票人員
完全不知道如何處理? 電腦系統為何不設計該印票
程式? 在這三十分鐘裡面看到兩位售票人員和主管完全
不知道如何處理。
更重要的是,電影事業是一個服務業,客人抱著愉快的
心情來看電影,(我一直非常期待布達佩斯大飯店這部電影),但是這種心情卻因為這小小的 190 元受到了干擾。
你們這種從業態度對得起辛苦製作電影的人嗎?
另外為何早買票要把所有的觀眾都畫在一起,一群人擠得
要死, 空了一堆的座位。 奇怪你們不檢討自己的工作內容嗎? 不覺得很不合理嗎?
主題:關於售票制度
無圖示
阿楔
文章日期:2014/5/2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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