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的時候標示全票220,說有附贈60元飲料 但是拿到票根上面卻寫 票價:160 票別:60冷飲套票,然後拿到發票也只是打60冷飲套票的錢,可是事實上我是付出220元啊~~發票金額竟然祇有60?!這算不算是一種逃漏稅的手法?? 如果我飲料都不要,他是不是應該要算我160,然後也打給我160的發票??
ㄜ..... 票根上應該都有印電影內含娛樂稅!! 所以並不會再開發票~ 會開發票那是因為你有買飲料... 影城都會因為你有買餐點所以降低票價!! 國賓、威秀、喜滿客都一樣~ 你不買餐點怎麼可能幫你降低票價..... 商人都很聰明的!!!
那他應該說是買60的飲料,可以以160的優惠價買電影票,但是電影票是不開發票的!! 怎麼能說買電影票送飲料呢??這話術明顯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