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以後很高興,所以很努力的在youtube上到處留言推這部電影。
因為前面的負面新聞,本來有點猶豫要不要去看,後來衝著「花媽」打算把高雄打造成電影港都的熱情推薦,在下決定還是去看了。
真的,「真沒想到有一天能看到台灣拍出這種動作片!」這是我的感想
各位在這裡看到的片花,只是「一小部份」,這些片段後面都有還算精彩的後續,打破了「電影預告就是電影最精彩部份」的慣例。
當然他還是有很多動作片常有的缺點,不過動作片就是要「爽」,至少這點來說,他相當的成功。
劇情有趣曲折程度還不錯,合理度也還好,緊湊度則是相當高,幾乎沒冷場。
個人最推薦的,當然就是阿ken終於把納豆給.......嘿嘿.......
在下是公視痞英迷,大發沒出現在前傳我可以理解,(英雄陳琳先見面就不合理了)
藍西英在電影中「處理」的方式我也可以接受。
但是,希望傳聞公司與演員之間的問題只是謠言,希望導演與演員之間其實是和睦的
支持導演的努力,更希望這個產業的每個人都能均享他的成長
希望也能看到陳在天在北區分局的「痞子前傳」,以及接在電視劇後面的「二部曲」
更希望能看到大發剪掉的戲能放出來給大家看~~
主題:剛剛去看了!沒想到台灣能拍出這樣的動作片!阿ken終於把納豆給....
無圖示
siva
文章日期:2012/1/13 13:45
文章點閱:2410
此則回應
無圖示
正確流程
文章日期:2012/1/13 14:59
一般在網路打嘴砲若被人告
通常是警察先找你做筆錄
然後再將你移送地檢署
然後你才會接到檢察官的傳票
檢察官於偵查庭將依據原告告你的罪名以及所提供的證據進行判斷
若證據確實將於偵查庭當面對你起訴
接下來你就等法院的開庭通知
待法官對你進行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