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不負責影評】擬人過頭之雙語交「蜂」《蜂電影》Bee Mo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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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人過頭之雙語交「蜂」《蜂電影》Bee Movie
文∕小智

(本文內含部分劇情,請謹慎觀看)

請容我將本片分成「英文版」與「中文版」做短篇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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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版《蜂電影》

是部詭異的「蜂人戀」動畫。雖然劇情奇幻冒險,角色與場景設計皆可愛,更順道帶出了「花朵授粉」與「生態平衡」的自然觀念,或許這可以騙得了小朋友,但卻絕對無法騙過大朋友們。對我來說,我實在覺得這群蜜蜂「擬人」過頭了。並不是說動畫裡面的角色不能擬人,但以一隻小小的蜜蜂,怎麼可能與人類溝通無礙?蜜蜂就算會說人話,其音量應該也小到讓人類聽不太清楚吧?難道蜜蜂們都會「獅吼功」嗎?又或是中段的蜜蜂控告人類偷竊等等事件,都讓我覺得這已經擬人到開始「不合邏輯」。而且影片裡的笑點太過美式幽默,如果不懂其中巧妙,那反而還真是讓人有些難笑。

如同影片開頭所陳述的「蜜蜂翅膀太小,身體太重,應該飛不起來,但蜜蜂才不管人類的邏輯,蜜蜂就是會飛。」一開始便以這如此武斷的文字,來為這部動畫的不合邏輯來作自保。好吧!撇開邏輯性不說,身兼製片與配音的傑利盛菲德(Jerry Seinfeld)他試圖透過本片,來替鎮日努力製造蜂蜜,卻被人類偷竊的蜜蜂們來作平反。只是,我卻不禁想要反問製片,既然要替蜜蜂們平反,為什麼卻又在劇情後半反咬蜜蜂們一口,讓牠們成為破壞自然生態的元兇?這不是所謂的「自打嘴巴」嗎?等到了最後,又再度把牠們塑造成拯救自然環境的英雄。我實在已經不清楚這部動畫的「立場」在哪邊了…

動畫電影或許本來就沒有邏輯可言,本來就應該輕鬆觀賞,又或許是我過於吹毛求疵,但如果看深一點,真的會覺得這部影片問題多多。提出以上幾點,試圖來做抒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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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版《蜂電影》

看完英文版之後,我於同日加看了中文版。並不是說這部動畫有多好看,而是純粹想要看看兩個版本的差異性。如果各位堅持要看這部動畫的話,我倒頗為建議各位去觀賞中文版。

說到動畫的中文版,我想許多人都會膽顫心驚,認為畫面與聲音的契合度會不佳,又或是配音員口條怪異等等之類的問題。但我之所以推薦各位去看中文版,原因全在於兩者「中文翻譯」之間的大不相同。英文版的翻譯太像是為翻譯而翻譯,種種將就台詞的結果,便是那過於「案頭」且「不生活」的台詞,使得觀眾與劇情之間,彷彿隔著一道看不見的牆那般疏離。

反觀中文版則不同了,由於要以觀眾都能聽懂的中文發音,它反而是以英文版台詞為底蘊,「改編」為台灣觀眾普遍能夠讀懂且接受的台詞,在在流露出一種「在地」與「生活化」的親切之感,因此影片的笑點也大大提升,原本在英文版笑太不出來的地方,在中文版卻都給它狠狠地笑了出來。縱使配音演員關穎她有著極其明顯的「口齒不清」問題,卻也是瑕不掩瑜。而且聆聽中文配音,省去了觀看字幕的麻煩,反而更能夠集中注意力在劇情以及動畫畫面之上,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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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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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議!所有動物都會講話便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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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我看中文版的。真的很不好笑。這是我看過的動畫電影排名第二爛的了。第一名是 ??????????????? →「野蠻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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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無聊.如果蜜蜂可以像人類求償.那其他動物呢.最後面有看到乳牛也要告人類取牠的奶沒付錢.依此類推.其他動物是不事也可以向人類求償呢?取蜜蜂的蜂蜜違法,那殺豬不就變成謀殺了?擬人也就罷了,其中社會制度完全不合蜜蜂的習性.蜜蜂有向人類那樣的家庭組織嗎??

其實這問題還小,照劇中那樣判例,取蜂蜜算搶奪,那殺害牲畜不就變成謀殺,如果觀察動物生態會不會變成侵犯隱私權?

而且就算今天蜜蜂罷工不傳播花粉,其實還有蝴蝶,還有其他昆蟲,甚至有些植物根本不靠蜜蜂,靠風力或是畜力傳播.應該沒有電影裡演的那麼誇張.

所以看這部電影輕鬆看就好別帶腦筋.不然你會覺得很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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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影評怪怪的
這不過是一部輕鬆的卡通而已

你說「蜜蜂就算會說人話,其音量應該也小到讓人類聽不太清楚吧?」
這句話真的很好笑

我一直以為這裡的影評可能有某種程度上的可信度
所以我應該是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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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是瘋電影了幹嘛這麼認真,看電影輕鬆點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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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影評人的看法完全相同,覺得這部片的劇情有點玩過頭了...尤其是人蜂戀...真是不知道該怎麼說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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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片是絕對是經典!是爛片的經典。

卡通採用擬人化手法本來是屢見不鮮的,比如海底總動員、料理鼠王、冰河時期等等,都採用了這種方式,動物有人類的情緒、人類的表情、人類的行為,正如量子力學名言「你看不見月亮時,月亮還是那模樣嗎?」可以套用為「你看不見動物時,動物還是那模樣嗎?」在人類看不見的那面,動物、昆蟲可以熱鬧開著舞會,雙腿直立交談,但是在人類看得見的時候,動物就必須退回自己的世界,呈現出人類看到的模樣,是馬就乖乖吃草、是兔子就扯耳朵蹦跳,所以料理鼠王與老鼠家族在一起時,表現得像個人,但是與人類相處時,卻十足是一隻老鼠;海底總動員的小魚也不會在水族箱嚷著「魚權」,而是乖乖讓人類監禁;冰河時期的三隻野獸追上嬰兒的父親時,只會默默交還小孩,不會與小孩父親抽雪茄聊天。這就是這幾部成功卡通好看的地方,他們謹守著一個分寸:動物歸動物、人類歸人類。

但是,蜂電影打破了這個分寸,讓蜜蜂大喇喇與人類聊天交流,這已經不能叫擬人化,所謂的擬人是指「比擬為人」,而片中的蜜蜂則是「半蜂半人」,應該稱為「蜂人」比較恰當些。導演甚至讓片中蜜蜂只有四隻腳,難道不知道昆蟲的基本定義是「成蟲時擁有六隻腳」嗎?

本片實在荒謬到了可笑的地步,蜜蜂會說話還可以忍受、有四隻腳勉強可以接受,但是,我不知道蜜蜂與人類打官司為何會贏?美國憲法有保障「蜂權」嗎?如果沒有,陪審團憑哪一條法律判決蜜蜂勝訴?蜜蜂要在這場官司中獲勝,首先必須修改憲法,讓自己成為美國公民,接著修改刑法、民法,有了法源依據,陪審團才可能判決蜜蜂勝訴,不過這樣折騰下來,起碼需要個十幾年功夫,蜜蜂的壽命顯然沒這麼久,所以導演直接用了煽情手法,讓蜜蜂獲得勝訴,真是非常偷懶。與其打官司,還不如將劇情改成靠著媒體圍剿獲勝,還比較有說服力。

推著噴射機飛更是不可思議到了極點,噴射機的飛行速度大約為九百公里,蜜蜂要從後方追上噴射機,速度必須高於噴射機才行,也就是說必須以超音速飛行!天啊,我第一次看到這麼偉大的劇情,蜜蜂可以超音速!這是科幻片還是搞笑片?再來計算酬載,假設片中的客機為波音七四七,那麼空重是四百六十公噸,蜜蜂體重為40毫克,載重量是本身體重的85%,也就是36毫克左右,計算下來需要一百二十八億隻蜜蜂才能夠負擔得起波音七四七的重量,但是片中卻只有出動一個蜂巢的蜜蜂,一個蜂巢有十萬隻蜜蜂就很了不起了,現在卻得擠入一百二十八萬倍的數量,才能滿足扛起波音七四七的重責大任,相當於將全球兩倍人口塞入澎湖島,這些蜜蜂想不擠死都難,還扛噴射機咧!還有一點很離譜的,我們可以看到飛機飛在雲層上,對流層高度為十公里,折衷計算,假設雲層距離地面五公里,每升高一百公尺溫度降低攝氏一度,那麼地面溫度為攝氏38度時,五公里高空溫度為攝氏零下十二度。

你能夠想像,在零下十二度的高空,有一百二十七億隻蜜蜂以超音速追趕噴射機的情形嗎?這種荒謬離奇的劇情連科幻片都不敢用,但是這部「溫馨輕鬆」的小品電影偏偏用了,通常只有Kuso片比如驚聲尖笑,才會發生這種情節。

有人會說:「類似的情節海底總動員也出現過,你怎不去批評海底總動員?」問題是海底總動員可沒有扛著飛機飛行,而且魚類體型比蜜蜂大很多,集體合力將漁船拖沈雖然誇張,但還不算荒謬,蜂電影則是明顯的荒謬。對了,這段情節顯然抄襲自海底總動員,導演的懶惰可見一斑。

用玫瑰花替所有植物授粉,更是將觀眾當成幼稚園生在片,連小學生都知道植物雖然有雜交種,但也限於基因類似的物種而已,將玫瑰花粉放到茉莉花上,是注定徒勞無功的。但是偉大的導演再度顛覆了小學自然課本,用玫瑰花粉替所有的植物(還不只是花朵)授粉,我猜小學自然老師看到這片一定會氣死。

本片的創意來源,應該是前些時候美國發生蜜蜂神秘失蹤的案件,因此導演想藉此提升人類對蜜蜂的重視,出發點還不算太糟,但是手法實在太市儈,為了商業考量而犧牲了很多可以灌輸給小孩的環保知識,這是非常差勁的範例。我是絕對不會讓小孩看這種電影,免得小孩學到錯誤的生物觀念「蜜蜂飛得比噴射機快」、「不管黑粉白粉,反正只要是花粉都能授粉」、「蜜蜂有四隻腳」。導演將一個不錯的環保題材,拍成了一片下三濫的煽情電影,嚴重缺乏自然觀點,片中所謂的「生態保育」,只是一種拙劣的包裝,片中根本沒有詳加闡述這種論點。此外還嚴重違背了生物、物理、法律常識,真是一部難能可貴的失敗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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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認同樓上的看法,整部電影充斥的一堆不和邏輯的劇情,實在讓人看的又好氣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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