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筆記本》的故事之所以精彩,很重要的因素就在於死亡筆記本有6分40秒的時間,可以寫下「死前操縱」的細節。有了這條規則,夜神月才玩得出許多花樣,包括屠殺FBI、刺探寐羅的情報,都是靠著「死前操縱」才得以實現。我們可以這麼說:「死前操縱」,是在表面豐富敘事的重要因素。
可是這麼方便而強大的能力,當然要有相對應的規則來做限制,「不能做做不到的事」、「說不出不知道的事」,當中最重要的,就是「不能造成他人死亡」這條限制。這可是整個故事裡頭最重要的一條規則,就算說它和「死前操縱」互為表裡,支撐著情節的張力也不為過。
這麼重要的規則,姑且替它取個名字,叫做「密室前提」。
在本格派(或者冷硬派)推理小說當中,往往會絞盡腦汁構築形形色色的密室:名符其實的上鎖房間、封閉的古堡、行駛中的列車,甚至是乍看之下熙來攘往,仔細推敲才發現不可能有人來過的開放式密室。如此這般處心積慮,所求不是其他,正是作家為了抗拒偶然之海所做的努力(這不是我說的是唐諾說的)。只有不斷地封鎖、切割枝蔓的外在因素,翦除偶發事件的可能性,名偵探們抽絲剝繭的推理功夫,或者推理作家們機關算盡的編派本事,才能夠有用武之地。
「密室前提」便是這種精神的延伸。在死亡筆記本上頭,每一筆死亡都得要各別處理,不允許死前操縱的規則越雷池一步。這是為了防止或然率插手到高精度的推理佈局當中,從而使得嚴稹的推理對決淪落為亂槍打鳥的迷糊仗。就算是偶然的狀況,要是允許死亡筆記本的效力波及他人,那麼夜神月要設法知道對手的面貌以及真名的預設,就變得相對不重要了。
當然,密室前提的判定標準不可能太過嚴苛,如果用名滿一時的「蝴蝶效應」來審視的話,「死前操縱」的規則一定是寸步難行。要是我們允許這種牽一髮而動全身的世界觀,那麼任何一種死亡方式,都可能在某個角落造成一條生命的殞滅。這樣一來,「死亡筆記本」操縱死前行為的神通,便會形同具文,一再地淪落為心臟麻痺的空包彈。可是相對而言,它也不可以寬鬆到允許非指名的偶然意外,漫畫原著用來說明密室前提的例子,是飛機駕駛員。比方「駕駛開往紐約的民航機,失事死亡」這種死前操縱,就會因為干涉到機上的乘客而被取消,變成心臟麻痺。(如果是在飛行中呢?會延後到降落才暴斃嗎?真想問問大場老師)
在密室前提的包裹之下,推理史上幅員最廣大的密室結構於焉誕生。死亡筆記本支配下的芸芸眾生,以彼此的生命作為最後底限,蝸居在有如蜂巢一般的密室連鎖當中,這樣的世界觀,實在不能說它不美呀。
然而,不知道是編劇有心的安排還是無心的疏漏,密室前提不可撼動的權威在電影版當中遭到了動搖。就算夜神月做出非指名而綿密瑣碎的死前情境描述,再提出「日本帶槍的人很少,如果有誰會開槍殺死詩織的話,那一定是南空直美」這種訴諸機率的論點,他對南空直美的死前操縱,確確實實地造成了秋野詩織的死亡。原本牢不可破的死亡密室,藉由意外狀況的敷衍說法被人偷渡過境。這不只是小小的情節漏洞或者不忠於原著而已,允許非指名的誤射,就等於放寬密室前提的禁忌,會動搖到劇情張力所依賴的礎石。
如果說「死前操縱」是夜神月金蟬脫殼、殺出重圍的殺手?,那麼「密室前提」就是L得以苟延殘喘、一息尚存的護身符。兩個定律之間一陰一陽的消長,直接構成了月與L之間攻防的遊戲規則。原著當中小心翼翼,像在捧懶趴一樣呵護著的平衡關係,卻在電影當中被打破了。這下子嚴稹的推理戲碼失去了密室前提的保護,L的生命便隨時可能被「偶然」的流沙給吞沒。尤其是當他與月越是親近,便提供給月更多的資訊,來將他編派到他人死前的偶然情境當中,即使不知道他的真名,一樣有可能將他送上死路。
或者我們可以換個想法,在直美與詩織之間,存在著連鎖密室的邏輯。也就是說:因為詩織的死因事實上是由死亡筆記本所載明的,所以可以容許直美的子彈打中這個「已死之人」。
如果用既有的規則來看的話,針對直美的死前操縱很顯然是違憲的──違了密室前提的憲。因為在死亡筆記本上追加對詩織的死前操縱之前,直美的死前操縱已經先殺死了一個未可知的第三者,照理來講應該是會遭到取消的。為了要讓連鎖密室的案子成立,我在這裡特別擬定了一條「密室前提之動員戡亂特別條款」:
「寫下名字之後14分鐘(6:40+0:40+6:40=14:00)之內被寫入死亡筆記本的第三者,視為已死之人,不適用密室前提」
這可以說是為使用者大開方便之門的「真‧裏奧義」吧(搞不好連死神都不知道唷)。
主題:【爆雷影評】史上最大的殺人密室──《死亡筆記本》的遊戲規則
無圖示
FGS
文章日期:2006/11/4 21:07
文章點閱:1545
此則回應
無圖示
FGS
文章日期:2006/11/4 21:11
原文轉自
http://www.wretch.cc/blog/perseusphong&article_id=6828098
無論如何期待戶田惠梨香的演出。
無圖示
陳建新
文章日期:2006/11/6 16:58
關於你第一篇影論
我只想簡單的補充夜月神的行為本身合理與否並不重要的
就像死亡筆記本本身的存在是否合理一樣的不是重點
何況不是有L出來制裁他了嗎
又奇樂是翻成kira嗎
我想原本應該是想表達出killer的意思吧
重要的應該是建立在此一共識及作者所設定的規則上
故事中人物的鬥志是否合理精采
從這點來看你的第二篇影評
我想強調
死亡絕不能列入推理的範疇中
因為其本身包含太多非理性的因素
作者又很偷機取巧的隨時加入新規則
它充其量只能稱作是有些鬥智的推論過程而已
因此它也絕對不會是什麼密室(我知道你指的是無形的)
就好像冷硬派推理中
密室殺人只是不太重要甚至很少出現的原素而已
你所說的未嘗沒有道理
不過如果用自己也不太熟悉的東西去比附說明
反而可能會引起更多的混淆
即使是個別的死亡設定
死亡也依然無法適用於通用的推理規則
請大家不要再把推論跟已是專有名詞的推理隨意混淆了
無圖示
FGS
文章日期:2006/11/7 17:30
謝謝陳大哥的回應指教。
啊,其實我個人對死亡筆記本的評價並不是那麼高,看到後來已經很膩了。都是些耽溺的獨白(不過小火田的畫風讓人很難抗拒。不過我很喜歡那個被我擅自稱為「密室前提」的設定,雖然用密室來稱呼它的確會造成混淆。
我主要想要強調的是,這套遊戲規則的底限以及表演性是藉由什麼樣的設定呈現出來的。當中用來把敘事走向圈限在邏輯推論的範圍之內的,我個人認為就是密室前提。如果密室前提鬆動的話,整個故事就「可以」(不過未必)開始亂槍打鳥了。因此我對於電影版的曖昧更動感到質疑,我要說的只是這件事。要說把它當作推理類型來看的話我倒還沒那麼大逆不道,畢竟遊戲規則未免太不一樣了,死亡筆記本簡直就架空到快要變成奇幻了。(已經是了嗎?)
至於為什麼要討論夜神月的行為是否合理?其實我是看好像有很多人愛罵他,又有很多人愛挺他,最重要的是,我覺得作為一部架空的奇幻作品(?),大場在這部份的思索和討論未免也太空泛了。最後的對決場面中,就只能讓N一副死鴨子嘴硬的樣子說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正義。所以才會囉唆那麼一大堆,多謝你賞臉把他們都看完了。
無圖示
FGS
文章日期:2006/11/7 17:53
順帶再說一句。
我說的密室不是指殺人現場的密室喔,而是指為了翦除偶然的干擾,將推理與故事發展的環境設定為封閉,這種後設的密室。
這樣講起來,我舉例的部份有點不恰當,第三個講的分明就是密室殺人的密室。我錯了,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