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斷背山--小說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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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安妮.普露(Annie Proulx,1935-),生於美國康乃狄克州,蒙特婁大學碩士。曾任新聞工作者,替許多刊物寫過非小說的文章,寫過幾本「如何做」(how to)的書籍,直到五十歲才開始小說創作。

一九八八年她發表首部短篇小說選集《Heart Songs and Other Stories》,一九九二年發表《Postcards》,贏得次年美國筆會/福克納小說獎,為首位獲得此獎的女作家。一九九三年出版的《真情快遞》榮獲《芝加哥論壇報》心臟地帶獎、《愛爾蘭時報》國際小說獎、美國國家書卷獎以及普立茲獎。〈斷背山〉一篇曾獲一九九八年歐.亨利短篇小說獎,刊登在《紐約客》後,獲得全美雜誌獎。安妮.普露一九九五年遷居懷俄明州,但泰半時間周遊北美各地。

此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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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自紀大偉--http://blog.chinatimes.com/taweichi/archive/2005/09/23/17442.aspx

李安得獎的電影《斷背山》是由Annie Proulx的中/短篇小說〔斷背山〕改編拍成。

那真是不簡單的小說.作者下筆〔毫不手軟〕 (這是我的說詞;一般書評都說她的文筆unsentimental, relentless )。

這個閱讀經驗是場障礙賽,因為作者的用字極俚俗而非正式英文,很多地方欲言又止,很多重要細節她蜻蜓點水一般帶過。

Annie Proulx真是藝高人膽大。

她在寫悲歡離合時(當然是「悲」「離」為主), 真是「毫不手軟」「下手無情」。

發生就發生了。
她也不會事先預警, 也不會在重點部位多加強調; 讀者如果漏看了什麼細節, 她也不管。
小說結尾有一些驚人的轉折, 可是如果不小心, 就會漏看。
小說中有極多小細節, 恐怕要把小說看兩次以上, 才會發現。

那些細節都很重要。

「睹物思人」在小說之中大量出現。
如果用得好, 當然也不錯。她用了很多讓人想不到的物去思人
(平常微不足道的小東西);沒想到那些小東西也可以承載很多情緒。

我唯一的抱怨, 是一項「睹物思人」的物件:情人留下來的衣服。
看見情人留下來的衣服而聯想到情人, 真是太俗套。而且作者在這物件上頭, 刻意煽情, 一反她原來的風格......

既然Proulx寫其他不俗的物件也都寫得很好,我不大理解為何她特別強調情人遺留的衣服—這種意象在文學之中太常見了。

這件(其實是兩件)衣服在李安的預告片之中也有;在預告片之中, 雖然沒有明說那衣服是什麼,但一看就看出來了,因為這種意象在電影之中也很俗套。

李安的預告片, 在此已經讓我大吃一驚。小說之中也是來這招, 又吃一驚。(我不是很喜歡這種大白話的, 灑狗血的煽情)

但話說回來,斷背山這篇小說真是特技表演。
英文版可以當課本來用, 一定很好。(中文版, 我就不知了)
作者把大量可以鋪張的情節
全部壓縮在極小的空間之內
甚至一些可以灑狗血的地方
她都用三兩句打發掉
(我猜她是一直把稿子改短, 一直改短)。

那真是濃密得嚇人, 好像佛跳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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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讚同紀大偉談及的衣服這種俗套的意象

但我對於情節最後以死做為結局
也頗覺突兀
這比睹物思情更灑狗血
我當初在看電影時會想到最後傑克可能遠走高飛
不再和艾尼斯聯絡,各自承受恆久現實壓力帶來的苦痛
然而突然的死亡,好像是十九世紀寫實主義常唱的調
似乎只能這樣才能表露邊緣人的心酸
但這反而適得其反,說服力削弱了
只讓狗血力更強
總之,若任何事都以死做為結局
這樣的故事有點不太負責任
好像在快結束尾聲了,就賜他們一死一斷死別
好廉俗愛情的觀點
我相信傑克的行為也許會招致這樣的懲罰
但更相信好的故事,應有很多必然的環扣,而非皆是突發的
若只能依賴突發來做解釋,這樣的故事是有點問題的
當然我們無法反對偶然性
但偶然性,如亞里斯多德言,”與其採取一種不可能之能,不如採取一種可能之不可能”(詩學第二十五章) 又說”如果這些事件之發生係屬意外,而同時又彼此因果相關,則對人們的心靈的影響當產生最大果”(詩學第九章)
傑克在劇情中,似乎沒有任何暗示他是一個會做出駭人之事(如性濫交等等,注意:他也許會去找發洩,但絕非是一個濫人或性慾來時胡作非為之人)
卻遭駭人之凌虐
這樣在故事中似乎有點怪異與杆格
總之,我覺得這點作者沒有處理好



來自:伍季文學廢五金行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g890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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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死亡」在此是合理的
或許迅雷不及掩耳
但是反映了這段情感的孤立無援
我贊同「死亡」是對艾尼斯的懲處
而對傑克是另類的解脫
既然傑克是敢於追求的
如果讓他們兩人分離,同受回憶之苦
那才叫酷刑
還有「連坐」之嫌
Annie Proulx真是下手無情嗎?
或許吧,也或許沒有吧...
「死亡」最後的意涵我會解釋成是所有罪惡的標籤
可能是作者的審判
包含艾尼斯的無法自拔卻又怯於面對、他人私刑的殘忍....
也可能是傑克自找的
艾尼斯曾經拿小時後經驗警告
傑克還是明目張膽要與另一男人同居
這樣招徠不幸
可能是傑克喧洩的出口
他故意的
來暗的、通姦、或是到墨西哥摽妓(只要不被抓到把柄)
下場都不會比對外宣稱要和一個男人住還慘
傑克這樣做或許與他天生性格有關
也或許是要擺脫他受不了、承受不住的一切

睹衣物思人的確煽情且落於俗套
但是手法不會太於笨拙
衣物的搭疊
布質中滲進歷史的血污、爛泥
讓情感充滿各類感官意像
我讀的文學作品不多
但是襯衫衣袖穿過另一件的影像
很能引起我的共鳴
在這種窒礙難行的年代
意義好像更加不凡
似乎與異性戀平起平坐
兩人的真情雖然隱晦
卻在收衣間一角升為純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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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6樓睹物思人之說也深有同感。

如同電影口味愈來愈重,部份文學作品的手法技巧也有這類趨向。若單從物件本身而言,用衣服表達思念的確早被用爛,不過我想最重要還是作家功力,物件為何還算其次。

我曾設想傑克如果不是偷藏衣服,他可以用什麼物件來代替?
一根艾尼斯擊斃的草原狼的腿骨?
帳蓬的其中一支長釘?
……
若我是傑克,我也會藏那件上面擁有艾尼斯血漬的衣服,獨特之處便在那血漬,也同樣代表愛人的精血吧!

但就像同樣是青菜豆腐,有人只能做出一碗洗鍋水,也有人可以做出二十四橋明月夜。
我確確為那兩件一起穿疊的衣服深刻感動,如同情人之肌與己貼膚,而尋常衣物之平常一如生命中一呼一吸之平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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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台灣立報的影評

斷背山》 愛情的難題 (文 莫觴)
http://publish.lihpao.com/Feature/2006/01/25/2006i01241/index.html

作者想了很多,但結構很清晰
少了一些毒舌派影評無聊的亂批
我覺得他用的西方文學觀點不少
也比紀大偉內斂深沈

謝謝原著的翻譯
小說這麼短啊?
翻譯會不會有版權問題呢?
不過,來不及了,我看完了:p

如果電影中主角長得像小說中一樣,
耶....有點醜吧
不知大家會不會完全不被感動?

下次李安應該嚐試一下
比如蔡頭演Jack,九孔演Ennis(不好意思,隨便舉個例)
如果李安依舊讓我感動好幾天
那麼李安真的功力很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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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自由時報在小說出版前刊登的版本,
少了幾段
想看到那幾段就去找書吧
這並不是翻譯的問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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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讀這個版本,完全失了味兒,還是找書來唸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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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完電影, 今天就跑去買了中文的斷背山(中時出版的)跟上面PO出來的一樣, 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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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樣啦!這裡貼的文章算是節錄而已,落了好幾段,文章就不對味啦!變得一點也不感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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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過了原著後,
不得不說,
原著比較接近情慾,
李安加了很多各自家庭的掙扎衝突部分進去,
讓整個故事的張力發揮到最極致,
李安讓這部小說注入了更多更多的生命力。

所以我覺得電影遠比小說精彩萬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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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背山小說真的很短沒有錯
大概只有30幾頁吧,我看過了
覺得普普而已
我只能說李安真是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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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
安妮應該知道什麼是灑狗血
那麼為何要去寫出這樣的結局
我猜或許與她大量收集真人真事的素材有關
無關批判諷刺想法及任何東西
就只是把它寫出來

就像馬奎斯的異鄉人一樣
全書平鋪直敘
但讀來令人驚心動魄

斷背山原文書中第一段
寫到恩尼斯的在失去傑克後
獨自生活的舉動
就已令人心酸不已
光這一段我看了好幾遍

他活下去的唯一支撐
就是傑克入夢來
悲傷的時候,枕頭會濕,高興的時候,床單會濕
夢到什麼枕頭會濕?
夢到什麼床單會濕?
不就相當玩味

全篇處處充滿線索
但要仔細推敲
從當時的環境
人物的個性來思考

有一處我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請看過小說的幫忙找一下答案
就是
恩尼斯在傑克房間時驀然想到
從傑克房間望出去的那一條路
是傑克小時後唯一認得的路?
為什麼是唯一認得的路?我還在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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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大大講到這一點我也有印象 這句話應該是有含意的
會不會是在暗喻Jack小時候就已意識到自己眼前唯有同性戀這條路可走?
怕是又過度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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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過度解釋啊,我倒覺得樓上的大大的
解釋很合理呢,而且作者的確用了很多隱喻和聯想,
大大這樣的推測是很有可能的,看樣子,我等等也要
去翻一下小說,說真的,不管看幾次,都覺得好像
還有什麼遺漏了....就像上上樓大大提出的
,我當時就沒想那麼多,直接就看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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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16的看法
蠻有耐人尋味的的

我要再把書多看幾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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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小說裡ENNIS對JACK的情感表達的比電影裡多,而且也比較直接('比較'而已,還是超壓抑的)

在帳蓬發生關係那晚,JACK抓ENNIS的手之後,ENNIS推開手,跪在地上,然後就鬆了皮帶,把JACK翻過來,並沒有電影裡那段僵持.

翌日清晨,小說裡'兩人絕口不提,郤知道接下來的夏天將如何度過',而電影則是在第二晚的感情戲中加以著墨,看起來比較像是JACK引導ENNIS慢慢卸下防禦.

下斷背山時,ENNIS'感覺自己以慢動作墜落,全無回頭的餘地.'

兩人自斷背山分手後,ENNIS'感覺有人一手接一手拉出他內臟,一次一碼長'.我覺得作者把那椎心之痛描寫的好貼切,當然HEATH也演得很好.

四年後JACK出現在ENNIS家樓下時,ENNIS走出家門,'把門帶上了'.我覺得他已經知道等一下會發生什麼事了,所以才把門帶上,避免ALMA看見.

四年後的重逢,在激烈的擁吻之後,不輕易表現感情的ENNIS對JACK說了他對愛馬和愛女的暱稱'Little darling'.(這一段我最愛他們兩個的吻最後為了呼吸而分開,woo~)

在MOTEL,ENNIS跟JACK說:'花了大概一年我才想通,當初不應該讓你從眼前走掉.'

每次去山裡露營,都是由ENNIS帶著他的愛馬去當坐騎.最後那一次,小說有寫ENNIS所騎的是棗紅母馬.這裡我不確定是否為當年JACK在斷背山所騎的那一匹(同為棗紅母馬),事隔20年,若是同一匹馬會不會太老了?不解.若非同一匹,刻意的相同應該也暗示著他對JACK的深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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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見解好讚
還有一點就是
當恩與傑要去汽車旅館前
恩有預感艾瑪會叫他買菸以提早回家
所以預先在臥房的藍襯衫放了煙
可見恩對這一次的見面
想了很多

請大家前往奇摩奧斯卡票選投票
目前斷背山遙遙領先
但還是差你一票哦
來支持一下
http://oscars.movies.yahoo.com/nomine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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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內Ennis 有反抗啦,只是李安不敢將Jack拉Ennis的手去碰觸勃起的陰莖 拍出來,可再去看一次喔。

有誰能幫忙解答一下,為什麼斷背山會在歐美國家得獎連連?
它似乎超越了一般同志電影給人的衝擊,似乎評審想要給反對牛仔同志文化的人一點點小小的啟示,

牛仔間的愛真的是隱誨的嗎?在那麼廣闊的西部,如何壓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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