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儒門楊儒門家中務農,曾在彰化縣秀水高工就讀電機科,但念到二年級時以志趣不合為由申請休學,在校期間課業表現平平,平常話不多,但和同學間的相處不錯。父母離婚後,楊儒門隨父親楊萬福在2002年遷至基隆市,轉行賣雞。楊儒門在家中排行第二,2000年12月從中華民國陸軍101兩棲偵察營(海龍蛙兵)退伍後便在家中協同經營祖業,並且在2002年之後以販雞營生;2003年8月開始,楊儒門每個月捐款給台灣世界展望會來資助貧童。2003年11月23日,楊儒門放置了第一枚貼有「炸彈勿按」字條的爆裂物,並附有「反對進口稻米」、「政府要照顧人民」等字條。2004年11月26日,楊儒門被逮捕時,台灣媒體在報導中多以為,楊儒門之所以具備有製作爆裂物的技能,就是在特種部隊服役時所習得。
2005年1月24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台北地檢署)依恐嚇、非法製造炸彈等罪名將楊儒門起訴。檢方表示,楊儒門犯案所用專業技能,是利用服役期間向一名受過爆破訓練的情治人員學習所得知識,之後結合其透過網路、電視、書籍自行鑽研所知悉的警方辦案與採證技巧,加上作案前反覆、細心地勘驗、評估現場與周邊環境,才能連續作案17件,均未被警方緝獲。[1]
2005年10月19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台北地院)依據《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判處楊儒門有期徒刑7年6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10萬元(台北地院94年重訴字第3號判決[2])。楊儒門的辯護律師丁榮聰說,楊儒門早預料到結果,但與預期5年有期徒刑落差太大,「雖然他(楊儒門)神情鎮定,仍感到失望。」[3]楊儒門先是表示不會上訴,後又改口表示對判決結果無法接受,故決定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台灣高院)二審,改判有期徒刑5年10個月,併科罰金新台幣10萬元(台灣高院94年矚上訴字第7號判決[4])。
2005年11月21日,楊儒門在台北看守所擬定書面聲明〈我的決心─楊儒門獄中絕食抗議聲明〉,表態將絕食抗議WTO第六次部長級會議[5]。
2005年12月13日10時整至同月19日10時整,楊儒門在台北看守所展開連續絕食144小時,以抗議WTO第六次部長級會議;聲援楊儒門聯盟則於同月13日於立法院中興大樓召開記者會聲援楊儒門[6],國立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教授方聖平代楊儒門宣讀書面聲明。[7][8]楊儒門表示,台灣農民追求的是公平交易、不是自由貿易的迷思。[9]
2006年2月17日,楊儒門入獄服刑。2007年6月19日,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在基隆市參加中華民國海軍131艦隊端午節餐會時,說楊儒門「其情可憫,並已服刑年餘,表現良好,應無再犯之虞」,宣布特赦楊儒門。2007年6月21日14時10分,陳總統在高雄簽署「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0361號」令,特赦楊儒門[10];同日14時30分,法務部收到行政院函轉陳總統批准的「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0361號」特赦令;同日17時20分左右,位於花蓮縣光復鄉的自強外役監獄收到陳總統的特赦令,當下釋放楊儒門;但是,特赦的內容根據法務部建議,只免除剩餘刑期,仍然保留犯罪紀錄。[11]
2007年8月4日,楊儒門發表新書《白米不是炸彈》,書中集結自己在牢獄中所寫的書信和文章。在該書發表會上,楊儒門說,他不會再使用激烈的炸彈引爆問題,而是要用文字和誠意;他說,要走遍全台灣,拜訪各個農民團體,研究有機農法,為台灣農業尋找出路。他同時表態反對政治人物不斷加碼老農津貼。[12]
2007年12月12日上午將近10點整,楊儒門與邱宇馨(楊儒門繼母吳湘榆與前夫所生的女兒)在基隆地方法院公證結婚;兩人互稱「妹妹」與「二哥」,但無任何血緣關係。當天晚上,楊儒門跑到立法院前,聲援樂生療養院。[13]
2008年7月18日,楊儒門在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48巷成立248農學市集,自任248農學市集召集人[14]。
2009年3月,楊儒門接受《自由時報》專訪時表示,台灣與中國簽訂ECFA時,若內容不當,將會傷害台灣農業;而且國共兩黨紀錄不佳,例如曾經聯手對台灣農民開出「購買1200噸台灣柳丁」的空頭支票惡整台灣農民[15]。
2011年8月1日,楊儒門與郭鎮維等人進駐新北市瑞芳區猴硐國民小學舊校區,成立「猴硐生態教育園區」。郭鎮維表示,此為永續經營計劃,希望結合社區以及大眾之力,實踐友善環境的在地生活理念。
2011年12月17日,2012年總統大選第二場電視辯論會第二階段公民提問,楊儒門於提問時批評,三位總統候選人馬英九、蔡英文、宋楚瑜都未反對《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立法院通過《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在場三位都沒有提出反對意見,也不願提出在條文中加入公平正義公義原則。在此表達農團對各位的『叉叉』(╳╳)[16]。」楊儒門又問三人,支不支持將總統府前停車場「變成農田,種植有機無毒的農產品」;馬英九答「很有創意」、「還需要做進一步的評估」,宋楚瑜答「我覺得事實上有困難」,蔡英文未回答[16]。楊儒門在電視辯論會會後公民團體記者會說,馬英九、蔡英文與宋楚瑜都像太極拳高手,難度高的問題不答,簡單的問題也沒有正面回應;他說,下一場辯論會如沒有像看電影一樣有點心、爆米花,他就不來了[17];他又說,「叉叉」(╳╳)的意思就是他很不高興,但是礙於公開場合發言「不太好意思直接就在現場罵髒話」,他只好自動把髒話消音[18]。
2012年6月19日,楊儒門接受《聯合報》訪問時直言,讓他放棄激進抗議手段的,不是入獄的經歷,而是他覺得向政府抗爭的效果不大:例如台灣進口美國牛肉問題等重大農產品開放政策,政府對外談判的代表都不是農業專家,「政府決定要犧牲某一個農產品來換貿易自由化,誰去講都沒用。」他認為,政府在開放台灣農產品市場時考量的標準是誰的產值大、利益糾葛大,「沒選票的產業常是被犧牲的對象。」他說,台灣農民爭取的是公平交易,若國外競爭者能站在同一基礎上競爭,「台灣農民沒在怕」;但他質疑,政府在準備開放農產品市場前,對於進口農產品的檢疫、原產地標示等配套機制仍漏洞百出,「台灣農民真的能和競爭者站在同一平台上較量嗎?」他說,「台灣農民好騙但難教」;教導台灣農民種出健康、有機、具競爭力的產品,才是台灣農業面對台灣加入WTO後新一輪市場開放的最大本錢[19]。
2012年6月21日,楊儒門說:「台灣農業的特色與劣勢,在於小農太多。小農只會悶著頭耕種,卻不會行銷、販賣,這是台灣農業最大的致命傷。因此我建議:政府應該從提供場地、提供教育機會與篩選機制,有計畫地輔導小農成立248特色農夫市集,創造更多農民與消費者溝通、接觸的機會,才能讓台灣小農走出自己的路。……我也希望國人盡量選擇國產、當季食材,這樣一定可以減少生病機會,讓身體更健康,還可降低食物里程與碳排放量;人人實際身體力行,才能真正保護環境,從根本善待台灣農民。」[20]
2013年7月18日,楊儒門與友人李建誠帶著兩桶油漆到總統府前潑漆,當場被執勤兵與警察逮捕,帶回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介壽派出所偵訊,隨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他自稱犯罪動機是大埔事件,「我要抗議政府拆大埔」;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後,認定沒有必要羈押楊儒門及李建誠,依侮辱公署及毀損罪嫌將他們請回[21]。
主題:該電影主人公楊儒門抗爭的對象是陳水扁政府 各位逢馬必反的 別搞錯人了
無圖示
藍中正
文章日期:2014/4/7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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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則回應
無圖示
123
文章日期:2014/4/8 04:00
原來,真正的「惡魔在身邊」劇情是發生在這裡啊!哈!
「2007年12月12日上午將近10點整,楊儒門與邱宇馨(楊儒門繼母吳湘榆與前夫所生的女兒)在基隆地方法院公證結婚;兩人互稱「妹妹」與「二哥」,但無任何血緣關係。」
無圖示
黑衣人
文章日期:2014/4/10 17:42
您說錯了!!! 楊儒門抗爭是政府.
不論藍綠執政,農民在台灣,永遠都是政府最愛的犧牲品.
希望您的這一大段文字不是在幫馬政府解套.
真的要幫馬護航,請貼kmt政府為農民做了些什麼.會比較有說服力.
很難想像,看完電影的人還會在那邊分藍綠,莫非您事實上沒有進電影院...
無圖示
頁岩
文章日期:2014/4/13 23:31
版主是不是沒看電影,
直接到抄維基百科?
電影?面總統都直接露臉了,
只有沒看過的人
才會不知道!
他反的是不照顧農民的總統,
所以誰上去都一樣是他抗爭對象